为全力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历史违法用地清查处置专项工作,临河区实行分管副区长“一周一督查”,现场核查、现场指导、现场督办,确保专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督查前列清单明责任。在地毯式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以临河区政府发文的形式下达任务清单,明确每项任务的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间。
二、督查中找差距补短板。开展“一周一督查”,每周四上午,由分管副区长带队,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委等部门参与,轮流对几个乡镇进行督查。对照清单,现场听汇报、现场核查、现场指导、现场督办,对临河区层面需解决的问题,现场办公,现场分析制定对策,对乡镇层面存在的问题,由乡镇“一把手”现场认领问题、现场表态整改,压实乡镇责任,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三项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督查后“回头看”促整改。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被督查单位的工作进度,分乡镇(街道)、园区,排出专项工作的进度表和时间表,开展“挂图督战”。每半个月跟进回头看督查一次,标注新的进展,对发现工作未及时完成或未按要求标准完成的,采取下发限时办结通知单、区委区政府约谈乡镇主要领导、暂停办理辖区农转用报批、扣减年度考核分等措施,增强督查工作的执行力和权威性,进一步落实领导督查成效。(临河区自然资源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