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要求,由杭锦后旗政务服务局编制,并向全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报告在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hq.gov.cn/)上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旗坚持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365体育投注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于7月17日印发《关于调整杭锦后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由我旗常务副旗长任组长,旗政府办公室主任、旗政务服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旗政府办公室是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全旗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组织全旗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从2020年6月开始,由政务服务局具体负责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受理了6件依申请公开案件。通过与相关单位核实、协调,形成答复书后提请司法局做合法性审查,全部按期答复。二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印发了《杭锦后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了《杭锦后旗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并在旗政府网站公示。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年报、目录、指南工作。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9月,面向各镇(农场)、旗直各部门发文,要求做好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并根据需要合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利用广播电视、杭锦后旗政府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旗政府重要决策、民生信息,充分体现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一是明确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上发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1976条,其中包括政务动态类信息1573条,通知公告类282条,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规定、指南、目录、年报、依申请公开、依法行政共计121条。二是严格了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保密审查内容、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逐一进行保密审查,从严把关,确保不涉密和不泄密。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公开水平。9月,我旗组织召开了全旗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培训会上重点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为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完善提供有利保障。10月,借助全市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契机,及时组织部分单位干部参加会议,学习先进盟市旗县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提高全旗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政府网站管理情况。旗人民政府网站共开设一级专栏8个,分别是首页、头条、杭后概况、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魅力杭后、三农服务。开设二级专栏34个,其中政府信息公开23个,互动交流6个。开设三级专栏32个,其中依法行政8个,动态信息4个,领导之窗4个。
2020年,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向市政府网络信息中心提出旗政府网站改版申请,主要申请进行信息资源库改造和网站后台整体栏目重新梳理,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了版面设计,规划了栏目结构,去除内容过期、缺少维护的栏目,新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5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6 |
-18 |
1325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32 |
-432 |
201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20 |
-31 |
791 |
行政强制 |
207 |
-18 |
6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503 |
1538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
|
|
|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
|
|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
|
|
|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
|
|
|
|
2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9 |
|
|
|
|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
|
|
1 |
2 |
|
|
|
2 |
4 |
|
撤销1 |
|
5 |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重视度和解读文件跟进滞后尤为明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且多为文字性内容,形式单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旗将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改进: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全面梳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各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意识。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全旗涉及单位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不仅仅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事情,还直接关系到全旗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三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四要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